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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部门在行动

税银联合精准发力 支持小微公司复工复产——税务总局与银保监会联合印发《对于发挥“银税互动”作用助力小微公司复工复产的通知》

编辑: 发布时间:2020-04-08 作者: 来源: 浏览:68696次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于统筹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近日,税务总局与银保监会联合印发《对于发挥“银税互动”作用助力小微公司复工复产的通知》,要求在已实施“银税互动”支持政策框架下,针对疫情期间小微公司更加迫切的资金需求,加大税收信用贷款支持力度,努力帮助小微公司复工复产渡过难关。

 

“银税互动”是指税务、银保监部门和银行业金融机构合作,帮助公司将纳税信用转化为融资信用,缓解公司融资难题的活动,自2015年推出以来为广大守信纳税公司获得银行融资发挥了积极作用。

 

《通知》旨在推动各地进一步做好“银税互动”工作,通过实施重点帮扶、创新信贷产物、落实扩围要求、提高服务质效,支持小微公司复工复产。

 

在实施重点帮扶方面,《通知》提出,各省税务机关加强与银保监部门和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协作,及时梳理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的小微公司名单,依法推送公司授权的相关纳税信息,帮助银行主动对接公司需求、精准提供金融服务。

 

在创新信贷产物方面,《通知》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及时推出适合小微公司特点的信用信贷产物,优化信贷审批流程,提高贷款需求响应速度,适当增加信用贷款额度,延长贷款期限,加大对“首贷户”的信贷投放力度,抓紧落实中小微公司贷款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政策。

 

在落实扩围要求方面,《通知》提出,在落实“银税互动”受惠公司范围扩大至纳税信用惭级的基础上,对湖北等受疫情影响严重的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可结合自身风险控制要求,逐步扩大至纳税信用颁级公司。同时,将“银税互动”受惠范围,从公司扩大至纳入各省税务机关纳税信用评价试点的个体工商户。

 

在提高服务质效方面,《通知》强调,要积极发挥网上渠道优势,积极为公司提供安全便捷的“非接触式”服务,确保疫情防控期间“银税互动”业务继续发展。
 

附: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对于发挥“银税互动”作用助力小微公司复工复产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