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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业协会消费者保护委员会第一届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在京召开

编辑: 发布时间:2013-01-16 作者: 来源: 浏览:32444次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会议现场

 

银监会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政策法规处处长闫建东讲话

中国银行业协会消费者保护委员会主任单位、中国工商银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办公室副主任李金泽主持会议

    2013年1月16日,中国银行业协会消费者保护委员会第一届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在北京召开。中国工商银行等20家中国银行业协会消费者保护委员会第一届常务委员会成员单位代表近40人参加了会议。银监会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政策法规处处长闫建东、中国银行业协会副秘书长周永发出席会议并讲话,中国银行业协会消费者保护委员会第一届主任单位、中国工商银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办公室副主任李金泽主持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中国银行业普及金融知识万里行活动总结》、《2012年度中国银行业普及金融知识万里行活动表彰名单》、《中国银行业协会消费者保护委员会2012年度工作总结及2013年度工作计划》及《2013年度中国银行业普及金融知识万里行活动方案》;审议并原则通过了《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读本》。
    银监会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政策法规处处长闫建东在讲话中,介绍了银监会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工作思路,并对下一步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提出了相关要求。他指出,银监会高度重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在制定的工作规划纲要中,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主要框架、工作宗旨及工作原则进行了详细的要求。他希望,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主动践行消费者权益保护的义务,积极履行公平对待消费者的责任。
    周永发副秘书长在讲话中对消费者保护委员会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他指出,在银监会的指导下,在各常委单位的支持与配合下,消费者保护委员会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在推动消费者保护工作长效机制建立,加强行业消费者保护制度体系建设,促进行业服务水平提升,引导行业开展公众教育活动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在今后消费者保护工作中,应进一步完善消费者保护制度,进一步履行消费者保护行规行约,进一步加强消费者保护意识,进一步强化信息披露义务。他强调,在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十分重要,各常委单位应积极发挥行业引领作用,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持续引向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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