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美九一厂制作

欢迎访问中国银行业协会!

专业委员会

安全保卫工作简报2015年第6期(共第16期)

编辑: 发布时间:2015-07-28 作者: 来源: 浏览:6720次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编者按:新华社在2015年7月24日发文指出:无论是投身全球化时代的竞技场,还是进入经济发展新常态,中国发展所面对的环境变化之大、困难挑战之巨都前所未有。


    同样作为银行业从事安全保卫工作的同志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我国的治安形势之严峻,针对银行业的外部欺诈案件之态势,且经济下行之压力,特别是在守押、清算、加钞等一系列的银行非主流业务外包后,诸多矛盾的叠加下,银行业的安全保卫工作面临前所未有的新情况、新问题和新困难。因此如何树立变中求进的新理念,展现变中求进的新作为, 是值得我们每一位安保从业者思考的问题。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事物发展总是与各种矛盾相伴相生。有矛盾有风险本身并不可怕,关键要有化解矛盾和排除风险的决心和办法,不能在困难和挑战面前束手无策、无所作为。


    银行业的安全保卫工作也需要变中求进、变中有为的思路。这就是我们向各会员单位推荐由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保卫部副总经理朱群生撰写文章的理由。


如何做好新常态下银行安全保卫工作

       --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保卫部副总经理 朱群生


    如何做好新常态下的银行安全保卫工作,既是各级银行党政领导必须严肃思考的课题,更是每一个银行安全保卫从业者必须深入思考的问题,只有厘清思路,找准对策,有的放矢,方可变中求进,在复杂多变的客观环境下游刃有余。


    笔者从几年实践中得出以下体会,唯有党委重视、部门协调、个人尽职、有所作为,全员树立"大安全"观念,才能够长期保证单位零案件(事故)的态势,才能在新常态下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一、强化"红线"意识,辨证认识发展与安全的关系。


    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全生产工作有过精辟的论述,特别强调"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强化红线意识,实施安全发展战略。始终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要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同样,习总书记提出的"红线意识"高瞻远瞩,同样对银行安全保卫工作具有深远的指导意义。


    尽管银行相对于生产型公司(各类厂矿等等)、人员密集型公司(如大型商超、医院等)来说,似乎安全压力相对较轻,其实不然。银行大量资金始终是犯罪觊觎的对象,一旦出现案(险)情,极易造成资金重大损失,人员伤亡,负面影响极坏。


    因此,红线意识就是高压线、是警戒线、是生命线,远比"一票否决权"更应让人触目惊心、胆战心惊,所有从业人员都必须心存敬畏、如履薄冰,应树立人人都是"安全员"的意识。


    按照《安全生产法》要求,坚持一把手负责制,做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坚持发展与安全两手抓两手硬,管业务必须管安全,坚决杜绝抓安全只是分管领导的事情,出了事都是分管安全领导的责任。


    作为银行业就是不发生任何案件和责任事故,坚持发展绿色GDP,让股东放心、让员工安心,让社会舒心,发展成果经得起推敲,经得起检验。树立"安全能出生产力"的思想,崇尚"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安全文化。领导班子重视,两手齐抓,全员尽责尽力,才能为安全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拥有"三心"意识,正确抓好定位与落实的关系。


    作为银行业的安全从业人员,必须拥有"三心"意识,既责任心、公心和细心,这是抓好安全保卫工作的前提和基本。首先,拥有责任心是基础。是干好任何工作的前提,没有责任心的人是做不成任何事业的。其次,拥有公心是关键。有些人出于当"老好人",遇事不敢不愿不想说,生怕得罪人,影响了"人缘",或者是避重就轻,隔靴搔痒,于事无补;干好安全工作的前提,就是要敢于"亮剑",敢于查处,既要"婆婆嘴",更要敢于得罪人;第三,拥有细心是保障。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就是警示我们安保工作绝对不能马大哈,不能虎头蛇尾,而应该从点滴做起,从小事抓起,必须心细,凡事多考虑、多思考,多留个心眼儿,多问下"为什么"、"安全不安全"?


    常言道,干好工作的愿望人人有,关键是如何将主观愿望与客观实际相结合,对自己的工作目标和工作愿望有正确的定位,并在具体的工作中抓好落实,付诸于行动之中。作为银行的安全保卫工作,更要力争在 "四要"上下工夫。一是目标要高。作为银行业安保从业人员必须树立零案件、零事故的终极目标,在"终极目标"的框架下,要在公安部、银监会组织每两年一届的金融机构安全评估单年验收中,要以扎实的优异成绩进入"优秀"方阵,并在"双百"的评比中争先进位;要在当地的同业中争当排头兵,在本行系统内起到引领作用。切忌为了面子要荣誉,不为责任虚担当。二是学习要深。作为从业者首先要跳出旧常态的窠臼,带头扭转对传统安全工作的认识,不能局限于"看看门、查查岗、按按喇叭响不响"的狭隘观念,要有"大安全"意识,除了深入研究安全法规,如《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还要钻研公安部、银监会等行业标准,熟悉银行各项安全制度、规定,以及掌握必要的主要业务操作流程,更要关注和研习当前利用网络犯罪的新动向,提高安全工作中的科技含量,提升运用科技手段成功防范案件的份额,成为"土专家"、"真行家",切忌不深不透,不懂装懂。三是措施要实。有关安全的方面的责任、管理、投入到位,宣传培训演练必须到位,检查惩戒必须到位,唯有措施实在到位,才能做到尽职免责,切忌"蜻蜓点水"、"走马观花"。四是效果要好。凡事要注重实效,不能搞花架子,搞面子工程,比如搞一场培训,就要达到培训的效果,让大家真正地有所收获,每个人都能熟练上岗合规操作,切忌走过场,搞形式,练得嘴上功夫,纸上谈兵。


    三、摒弃 "一票"思维,充分理解责任与惩戒的关系。


    传统意义上的所谓各级领导重视安全工作,最多的话往往是挂在领导嘴上的"一票否决权"。有些领导往往是说起来重要、忙起来次要,关键时候就不要。对安全保卫出了问题,总认为无非是单位不评上先进,员工少拿点奖金而已。很难从根本上触动领导和员工自觉搞好安全防范的这根"弦",更没有换位思考,面对诸如一旦发生死亡或伤害的案件(事故),这"一票否决"四个字,又如何能够安抚和慰藉受害者的家属,又岂能对得起单位的信誉和声誉呢?且实际后果往往比"一票否决"要严重的多得多。


    因此,一方面要教育我们的全体员工特别是各级领导要丛被动的"要我做",改为主动的"我要做",懂得理念决定行动、行动决定结果的道理,树立为了对单位、对员工、对客户安全负责的精神,树立正确的责任意识,对安全保卫工作常抓不懈、持之以恒;另一方面要认真学习和落实《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一系列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是做好安全保卫工作的法宝,红线意识就是一把利剑。违反者,轻则"罚票子",重则"挪位子"、"掉帽子",严重则"戴铐子"、"蹲号子",真正地把安全"红线"当成一把惩戒之剑,高悬在所有人的头上。只有这样,树立既严格问责,又尽职免责的观念,才能人人敬畏、争做安全保卫工作的维护者,才能在新常态下,把做好安全保卫工作落到实处。

资格考试和继续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