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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保卫工作简报2016年第11期(共第31期)

编辑: 发布时间:2016-12-19 作者: 来源: 浏览:30067次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强化防控体系建设  有效遏制诈骗案件
                        ——浅谈如何强化农发行外部欺诈风险防范体系建设
   
    近年来,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化和金融业务的快速发展,一些犯罪分子为牟取暴利,胆大妄为,置国法于不顾,将犯罪目标直接对准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其犯罪表现形式多样化,手法不断翻新,诈骗金额也越来越大,给国家和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扰乱了正常的金融秩序。农发行作为国家政策性银行,亦成为犯罪分子窥视的目标,近年来相继发生了一些金融诈骗和骗贷案件,教训深刻,值得我们反思。
    一、骗贷案件的主要特征
    从骗贷案件看,他们都是由行为人(贷款客户)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假的购销合同、虚构的财会报表、虚增的资产等骗取银行信贷支持,进而套取贷款。骗贷案件主要呈现以下特征:
    (一)策划严密。犯罪分子为了使其行骗不被发现,他们在作案前更加注意精心策划,周密安排。诸如:使用假姓名、假身份证、假单位、假发票;有的不法分子作案前就办好了出国护照,一旦觉得情况不妙就立即逃出境外。再如:伪造汇票委托书诈骗银行资金的案件,都是团伙干的,他们有负责开户,有负责购买或伪造汇票委托书,有办理汇票以套取银行的真印模,有持假汇票委托书到银行办理汇款,还有专门负责接受汇款的。
    (二)周期较长。骗贷案件的潜伏期长,隐蔽性强,不易及时发现,侦破难度大。只有当贷款到期无法偿还,才能发现骗贷行为的真面目。有些不法分子利用骗取不同银行的贷款或骗取同一家银行的贷款循环骗贷或贷新还旧,银行只有在不法分子资金链断裂时才能最终发现骗贷本质。
    (三)形式多样。通过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骗取贷款;编造、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超出抵押物的价值进行重复抵押骗取贷款;编造股权复杂的关联公司组织网骗取贷款等;有的利用其国外身份实施骗贷,且具有很大的欺骗性,往往这种人骗贷成功率更高;近年来还出现了抵押、伪币、虚构存款等骗贷手段。实际上农发行每推出一种新业务,诈骗分子就会随之衍生一种新的骗贷手段。不法分子对农发行进行诈骗可谓处心积虑,无孔不入,想方设法骗取贷款。
    (四)涉及面广。当前针对农发行的骗贷案件,涉及的范围十分广泛,不但在沿海开放地区有,在内陆地区也时有发生。在人员成分上,不但有国内的不法分子胆大妄为,随着国际经济交往增多,近年来,国外一些不法分子乘农发行开办国际业务时间短,代理行不多,相关票据业务不够熟练的空子,利用金融票据进行诈骗的案件时有发生;在作案地点上,基层行发案率高,由于一些行的业务制度不健全,执行力不强,人员素质相对较低,消息闭塞等原因,往往或已成为诈骗犯罪的对象。
    (五)金额巨大。骗贷往往涉案金额巨大,从几百万到几个亿,甚至几十亿。广东南海华光集团老板冯明昌利用其控股的13家关联公司,编造虚假报表与银行内部人员串通,累计从国内某大行等金融机构骗取巨额贷款74.21亿元。大连松源公司集团以收购粮食的名义,采取提供虚假财务报表和粮食购销合同等手段,从农发行骗取粮食收购贷款18亿元。给国家和金融机构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扰乱了正常的金融秩序。
    (六)功利性强。相对于盗窃、抢劫、爆炸等刑事犯罪,骗贷和贷款诈骗犯罪具有成本小、收益大的特点。有人评价说,“在经济转型时期的中国,骗贷是风险最小,成本最低,速度最快的致富之路,而且是真金白银”。再加上农发行是国家政策性银行,具有利率低、资金足、信用高、贷款期限长等优势,不法分子把农发行作为实施骗贷和贷款诈骗目标的可能性增大。
    二、骗贷案件形成的主要原因
    骗贷的发生,既有主观原因,也有客观原因;既有内部原因,也有外部原因;既有宏观调控原因,也有微观管理原因;既有社会方面原因,也有个体方面原因。
    (一)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当前,我国社会正处于转型期和矛盾凸现期,银行业外部经营环境更加复杂,地方不良金融环境引发的案件风险开始显现。一些公司经营出现困难,要想走出困境生存与发展,都需要通过融资来以解燃眉之急。一些公司却采取了不法手段,来骗取银行贷款。再者,市场经济发展和金融体制转型中,在法律、法规、体制、机制等方面出现一些脱节、不适应现象,给不法分子诈骗留下可乘之机,从而诱发金融诈骗的大量增加。
    (二)社会管理层面原因。一方面,近年来项目及其规模一度被解读为领导政绩和地方经济发展的参照指标。一些地方领导为在任内取得更多政绩,急于上项目,引进资金,极易被诈骗分子以项目转让、引资投资,需要垫底资金等借口骗取银行贷款,实施诈骗犯罪活动。另一方面,个别公司诚信缺失,有的公司编造虚假贷款资料,包括虚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虚假购销合同、虚假粮食收购码单,甚至伪造公章办理抵押或解押、更改抵押物评估及抵押合同,有的与地方房地产部门勾结,提供虚假他项权证欺骗银行,有的公司编造虚假库存证明、提供虚假移库证明,有的设置多套账目逃避银行监管,实施诈骗。
    (三)银行内部管理原因。内控及信贷制度执行不力为贷款诈骗提供了方便之门。我国金融机构信贷制度和操作程序不断完善,信贷运行中制度性漏洞越来越少,鉴于此,一些不法分子便把视线转移到信贷执行者方面,设法通过诱惑银行有关人员对信贷制度的亵渎现象实现自己的诈骗目的。事实证明,目前许多贷款诈骗之所以得逞,大多都与金融机构信贷制度执行不严格、不到位密切相关。此外,有些负责人、经办人经不起物质利益的诱惑,与犯罪分子沆瀣一气内外勾结共同作案,更是诈骗犯罪得逞和难以防范的重要因素。农发行自2004年7月国务院第57次常务会议以来已形成了一整套严格的规章制度,2009年12月又整合制度出台了《信贷业务操作手册》,2013年6月还印发了《防骗取贷款防贷款诈骗工作指引(试行)》,近两年又提出了合规管理,但在实际工作中,一些员工视制度为“紧箍咒”,不执行条规,随心所欲,甚至打政策规定的“擦边球”,造成制度规定被“棚架”,执行走样,监管失位,落实走调的现象。
    三、外部欺诈防范的对策及措施
根据上述外部欺诈案件发生的规律特点以及金融机构防诈骗管理工作的经验教训,结合农发行实际,我们应从以下几个方面严密构建防控机制,有效防范外部欺诈案件发生。
    (一)加强员工教育,建设信誉体系。加强对员工的教育,消除或减少内部人员违法犯罪,这是做好防范外部欺诈工作的基础。一是理想与宗旨教育。教育员工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自觉抵制腐朽思想侵蚀,立足岗位,为农发行事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二是职业道德教育。教育员工严守信用、竭诚服务,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树立农发行良好形象。三是法制教育。增强员工的法律法规意识,“红线”意识,自觉做到知法、守法,遵纪守规、廉洁自律、依法办事。坚决同有法不依、以权谋私、贪污受贿等违法犯罪行为作持之以恒的斗争,绝不能让商品交换原则渗入农发行的正常业务活动之中。
    (二)强化源头治理,完善贷款流程。严格按照《农发行贷款操作流程》,严禁逆流程或省略环节发放贷款。各级行领导和工作人员不准违反贷款规定、程序发放贷款,更不得逆操作、逆程序办贷,不准私自做出任何形式贷款承诺,不准进行斡旋贷款,不准对外出具任何形式的担保书、担保函等。要建立完善纪检监察和人事管理平台建设,强化监督管理职能,严格执行贷款征询制度、违规积分管理和问责制度,确保贷款的真实性和合规性。同时,还要认真落实重要岗位人员轮岗和强制休假制度。
    (三)严格执行规章,健全内控机制。为规避贷款风险,各行制定了许多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但任何规章制度制定得再严密、细致、规范,都需要人去执行。一要强化全员特别是信贷人员的责任,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减少或杜绝审查把关不严的问题,严格办贷程序,提高防骗能力。二要按照《农发行贷款操作流程》,严把准入关、调查关、审查关、审议关、审批关、发放及贷后管理关,实施全流程制度控制“六把关”,确保新放贷款和存量贷款的优良。三要对贷款公司实行面谈、面签和贷款风险准备金制度,形成记录,确保贷款的真实性和风险可控。四要加大监管力度,搞好追踪调查。认真开展贷款检查,除对贷款全过程进行检查外,还结合实际开展贷款抵押物、贷款真实性和贷款业务规范性等检查。要充分利用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有计划地对借款人的主体资格、贷款条件和资金账户、财务报表等情况重新予以复核,以便从中发现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等骗贷线索。要认真搞好贷款投向和使用情况的追踪调查,注意发现所贷非所用、转贷他人盈利、全部或部分据为已有、将贷款用于购房、买车等个人消费、因经营不善而丧失偿还能力,以及携款逃避债务或畏罪潜逃的情况和线索。
    (四)建立激励体系,严明奖惩制度。建立完善约束激励机制,按照贷款流程及绩效考核办法,对贷前调查、贷款审批、贷后检查各中心人员以及前台客户经理的每一个流程和环节进行严格的考核,真正实现岗位人员落实到位、职责明确到位。要严明奖惩,对于轻微违法者以教育为主,使其切实改正错误;对于明知故犯,但不构成犯罪者,要追究纪律责任,予以纪律处分,少数屡教不改者,坚决清除出农发行队伍;对于内外勾结作案,构成犯罪的,要依法移交司法机关严肃查处,使内部人员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不敢轻易以身试法,从而杜绝贷款犯罪的发生。
    (五)发挥技防手段,提升管控水平。要充分运用现代先进的科学信息技术,积极研发信贷资产风险防控预警系统软件,在技术防范上提供强力支持与保障。目前,工商银行研发了市场风险管理和外部欺诈风险信息系统,开创了国内商业银行的先河,使风险管控水平迈上了新台阶;交通银行采用中创软件公司的信贷管理系统,以风险控制为核心,优化审、贷、放三级制约机制下的授信全程业务管理流程。作为政策性银行国家开发银行已建立了三级非现场稽核预警监控体系,及时发现和纠正经营业务中存在的问题。农发行也应借鉴这些银行的先进做法,不断建立完善审、贷、放三级制约的资产风险监控预警体系,不仅可以控制资产发放过程中风险,而且极大地提高办贷工作效率。
    (六)银企携手共建,构筑防御屏障。一是通过采取印发宣传资料、召开座谈会、定期走访等形式,积极扩大防范贷款犯罪宣传力度,向公司及社会发布农发行贷款的政策、条件、程序和有关要求,取得公司、社会对农发行工作的了解和监督,提高农发行良好的社会形象。二是通过宣传引导,提高公司对贷款犯罪危害性的认识,营造出银企廉政共建和“双赢”的良好环境,促进银企廉政制度的有效落实。三是严格落实和执行《廉政准则》、廉洁办贷“十不准”和“银企廉政共建协议书”及廉洁办贷征询等廉政制度,对发放的每笔贷款,都要向客户公司发放《廉洁办贷情况征询函》,以此进一步强化干部员工的廉洁自律意识,深化银企廉政共建机制,构建内外监督防控新格局。
    (七)密切司法协作,防范诈骗犯罪。为有效防范骗贷和贷款诈骗犯罪,各行应加强与公安、检察、法院、司法、金融监管等部门的协作,认真研究发案规律,提出预防对策。同时,应与相关单位构筑信息交流平台,实行资源共享。要进一步完善预警、防控、协作等工作机制,定期召开会议,分析案例,研究新形势下骗贷和贷款诈骗犯罪的新特点、新动向,互通信息,架设沟通渠道,推进案防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供稿单位:农发行河南省分行安全保卫工作课题调研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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