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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利率市场动态研究】浅析浮息存单发展困境 助力市场未来发展

编辑: 发布时间:2020-11-25 作者:矫堃、成婷、纪伟伟 来源:中国建设银行 浏览:5102次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近几年同业存单市场发展突飞猛进,发行和交易极为活跃,受到广大市场参与者的青睐,助推了我国利率市场化的进程。目前我国债券市场余额108万亿元,位居全球第二,其中同业存单余额超过10万亿,规模仅次于国债、地方债和政策银行债。然而浮息存单作为同业存单市场一部分,市场规模和占比却不断缩小,业界和学界对其讨论较少,偶有发声也是集中于浮息存单的应用策略选择方面,而未涉及市场发展滞后的原因。结合交易经验和研究发现,浮息存单市场发展滞后并非天然的、绝对的,在市场和机构执行方面存在原因。指出这些问题希望对改善浮息存单市场流动性,推动未来市场发展起到一定的作用。

一、浮息存单的发展历程

浮息存单,又称浮动利率同业存单,是指由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法人发行的记账式定期存款凭证,是一种标准化的债券工具。浮息存单存续期内息票利率可浮动,一般挂钩指定时段的基准利率并加上固定利差。

存单的发行,可追溯至1986年,当时我国试点由交通银行发行首张同业存单,由于同业存单具有风险低、利率高于同期限存款利率等特点,商业银行纷纷发行存单扩表,当时发行的存单为固定利率贴现发行。历史上存单业务一度被叫停,2013年人民银行发布《同业存单管理暂行办法》,重启了同业存单的发行,并规定存单的发行期限可涵盖1个月、3个月、6个月、9个月、1年、2年和3年,为浮息存单的发行提供契机。截至2016年末,1年以上存单发行占比1.12%,浮息发行占比1.91%。

2017年,为打击资金空转、严控全社会杠杆规模,央行发布12号公告,明确自2017年9月1日起金融机构不得新发行期限超过1年(不含)的同业存单,进一步缩短存单业务期限。浮息存单的余额剧降,截至2020年5月末,同业存单浮息发行余额仅303.7亿元,占比不足1%。

浮息同业存单的发行方式为市场化发行,考验存款类金融机构为负债端定价的能力,助推了利率市场化进程。浮息存单发行利率参考同期限厂丑颈产辞谤利率,夯实厂丑颈产辞谤利率的基准性。


表1:2016年以来同业存单发行情况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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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飞颈苍诲


二、浮息存单运用策略选择

浮息存单一般按季重置计息标准,随着厂丑颈产辞谤利率与存单收益率相关性的不断提升,浮息存单能够较好规避利率风险。另外,我国衍生品市场的发展,拓展了基础产物的运用范围,使得更多的浮息存单与利率互换的产物组合和策略选择应运而生。

(一)从发行人角度看,发行浮息存单可以降低银行负债成本。在利率走势平稳或下行期,浮息存单的平均发行成本要低于固息存单。即使在利率上行期,发行人通过构建浮息存单与利率互换的产物组合,可以锁定比固息存单更低的发行利率。

(二)从投资人角度看,浮息存单的运用范围更为广泛。第一,对有厂丑颈产辞谤负债敞口的投资人,浮息存单可全部或部分对冲利率风险。第二,在利率上行期,增加浮息存单仓位可降低组合的估值损失。第叁,在利率下行期,浮息存单与利率互换的套保组合可以锁定较高的固定利率,增厚投资业绩。第四,浮息存单是货币基金较好的配置品种。货币基金久期和剩余期限受监管严格约束,可利用浮息存单短久期的优势实现较长期限的投资。

叁、浮息存单市场发展困境探讨&苍产蝉辫;

虽然浮息存单应用灵活,市场参与者可各取所需,但实务中浮息存单乏人问津,或与以下几方面有关:

(一)浮息存单发行通常集中于市场分歧加大时点,但此类时间窗口并不常有。

一般而言,发行人多希望在利率下行期发行浮息存单,投资人则是在利率上行期对浮息存单配置需求更强。通常情况,双方对利率走势预期一致,浮息存单较难发行。当市场对利率走势出现较大分歧,或市场处于震荡尚未出现明确趋势时,浮息存单才发行较好的时间窗口。

2018年以来,货币政策整体基调偏向宽松,市场利率延续下行态势,多数情况下市场参与者对市场整体预期一致,造成发行人和投资人需求不相匹配。期间共出现四次浮息存单发行相对密集的阶段,均出现在监管态度出现反复、市场预期分歧加大的时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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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飞颈苍诲

(二)套保组合在组织实施层面存在难点,限制了金融机构对浮息存单与衍生工具的组合运用。

理论上,浮息存单与利率互换的组合可以锁定较固息存单更优的价格。利率上行期,发行人依然有发行浮息存单的机会;利率下行期,投资人也可以进行浮息存单投资。然而现实中较多机构不会按此操作,主要原因在于套保组合在实施层面存在摩擦,包括对套保组合难界定、内部套保业务流程不完善、套保会计制度不健全、团队之间风险收益划分不合理、系统功能不支持业务需求等方面。

(叁)浮息存单对市场参与方的资质和能力要求更高,主动参与者偏少。

浮息存单与固息存单在估值定价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对市场参与者的能力门槛要求更高,客观上减少了市场主体的参与程度。定价方面,浮息存单一般以Shibor 3M作为基准利率,难点在于确定点差部分。目前市场对点差确定方式尚未统一,部分机构参考同期限利率互换利率与固息存单利率之差确定,也有机构直接估计未来Shibor 3M与中长端Shibor的期限利差来确定。估值方面,浮息存单不仅需要对未来基准利率进行预测,还要考虑点差收益率的变动,对市场机构的估值模型和敞口管理能力均提出了更高要求。目前一级市场上,能主动进行浮息存单报价的发行人偏少,仅有1-2家机构进行日常化报价,也较少有投资人表达浮息存单的投资和交易意向。

(四)浮息存单二级市场不活跃,质押融资较难,衍生对冲工具准入门槛高。

浮息存单的二级流动性不佳。2019年至2020年5月,同业存单二级市场成交金额总计67.91万亿,其中浮息存单成交0.59万亿,占比0.87%。浮息存单二级成交量低,原因如下:一是较多商业银行不接受浮息存单质押,投资人买入浮息存单只能被迫持有至到期,期间无法出售或者质押融资。二是浮息存单适用的衍生工具偏少。浮息存单的票面利率多为3个月Shibor均值加点,在利率下行周期,若投资人想将浮息存单通过衍生工具构建组合,转为固息品种,则需要交易挂钩Shibor 3M的人民币利率互换。目前利率互换市场的主要参与者为银行和大型券商,非法人类产物参与不活跃。而非法人产物是同业存单的重要投资者,2020年5年末,非法人类产物持有同业存单余额为5.03万亿,占比49.07%。人民币利率互换市场上非法人类产物交易清淡,致使浮息存单丧失了最优的衍生对冲工具。

四、浮息存单市场发展相关建议

浮息存单兼具投资和风险管理功能,对发行人和投资人双方均有应用价值。金融机构应加强自身能力建设,完善内部制度流程,参与到浮息存单市场当中。

(一)加强对浮息存单产物的认识,完善定价估值模型,拓展产物应用领域。之前我国浮息债市场容量较小,各机构投入力量相对不足。金融机构应从基础产物研究着手,加强对浮息产物的了解和认识,完善浮息产物的估值和定价研究。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和具体需求,研究适合各机构的交易策略,拓展浮息存单的应用场景和领域。

(二)完善金融机构内部制度流程建设,破除浮息存单运用障碍。一是完善机构内部套保会计等基础制度,使套保组合成为金融机构常规经营策略。二是在浮息存单可估值的基础上,接纳浮息存单作为回购可质押券,增强浮息存单市场流动性。叁是增进机构各团队协作,完善跨产物跨团队的操作流程,合理划分收益风险,减少内部交易成本。

本文从实务角度探究了浮息同业存单市场发展困难的原因,也从参与者角度提出了相应建议。其实在我国市场环境中,浮息债券这一大类品种面临着相似问题,与市场机构的实际需求和多年习惯有关,此问题的解决难以一蹴而就。进一步努力的方向是丰富利率市场化相关产物,增加市场机构实际需求,从而推动机构内部改革和市场机制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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