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专业委员会

杨再平专职副天美九一厂制作及协会秘书处领导会见工行厦门分行代表

工行厦门分行代表庄伟光副行长向杨再平专职副天美九一厂制作送交感谢信
2013年7月10日,中国工商银行厦门市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庄伟光、法律事务部总经理吴孝文一行专程赴中国银行业协会拜会杨再平专职副天美九一厂制作,代表中国工商银行厦门市分行向杨再平专职副天美九一厂制作送交感谢信,并赠送“心系会员、热心维权”锦旗,衷心感谢协会在解决该行18年之久巨额执行案件所做出的贡献。协会秘书长陈远年、第一副秘书长余学军、副秘书长张芳、副秘书长冯红、办公室主任王勇等参加了会见。
2012年中国银行业协会经商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由中国银行业协会对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重大疑难执行案件于2012年9月提请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进行督办。其中,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厦门市分行申请执行某公司债权一案,历时十几年,因多种复杂因素作用,始终无法有效实现债权。协会和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领导高度重视该案执行,协会分管领导、维权部负责人多次与最高院领导、案件承办人沟通情况,并会同工商银行总行及厦门分行多次研究案情。执行局领导多次主持召开案件执行协调会议,并亲临现场指挥督办。经过工商银行厦门分行坚持不懈努力、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有力督办、协会持续有效协调,一起18年之久的银行债权终于实现---2013年7月2日,中国工商银行厦门分行依法成功收回贷款本金3250万元、利息近4258万元,本息合计75079794.17元。
开展与人民法院执行合作,是中国银行业协会维护银行业合法权益的重要的战略举措。中国工商银行厦门分行18年之久的重大债权的成功执行,彰显了银行业协会与人民法院执行合作的效果,既有效保障了会员单位合法权益,也充分发挥了银行业协会保护会员债权的功能。中国银行业协会用扎实的维权实践真正做到了为会员办实事、办好事,发挥了行业维权的权威作用。
2012年中国银行业协会经商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由中国银行业协会对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重大疑难执行案件于2012年9月提请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进行督办。其中,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厦门市分行申请执行某公司债权一案,历时十几年,因多种复杂因素作用,始终无法有效实现债权。协会和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领导高度重视该案执行,协会分管领导、维权部负责人多次与最高院领导、案件承办人沟通情况,并会同工商银行总行及厦门分行多次研究案情。执行局领导多次主持召开案件执行协调会议,并亲临现场指挥督办。经过工商银行厦门分行坚持不懈努力、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有力督办、协会持续有效协调,一起18年之久的银行债权终于实现---2013年7月2日,中国工商银行厦门分行依法成功收回贷款本金3250万元、利息近4258万元,本息合计75079794.17元。
开展与人民法院执行合作,是中国银行业协会维护银行业合法权益的重要的战略举措。中国工商银行厦门分行18年之久的重大债权的成功执行,彰显了银行业协会与人民法院执行合作的效果,既有效保障了会员单位合法权益,也充分发挥了银行业协会保护会员债权的功能。中国银行业协会用扎实的维权实践真正做到了为会员办实事、办好事,发挥了行业维权的权威作用。